发布日期:2011-03-22 浏览次数:10261
各院、部:
根据黑龙江省高师培训中心的通知精神,为了更好地落实《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37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1]3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1年公司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本项目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办量和青年骨干教师。选派条件仍按《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是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申报方式
请各院、部根据本单位的培养计利和教学安排,采取教师自愿、单位推荐的方申报方式。
三、申报程序
请各院、部于2011年3月25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纸质版三份)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纸质版一份)报送到人事处团队管理办公室。
详细情况请登陆教育部高等学校团队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查询和下载(www.train.whu.edu.cn)。
联系电话:55190332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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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51-55190254